公司注册
外商投资性公司注册
一、外商投资性公司注册条件:
1、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、企业或经济组织,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,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下述规定:
【1】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,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,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,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,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;
【2】或者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,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,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,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;
2、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,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,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,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;
3、投资性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。
二、成立外商投资性公司需要准备材料:
1、设立合资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申请报告、合同、章程;
2、设立独资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者签署的外资企业申请表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章程;
3、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或身份证明,其中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或身份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;资信证明文件;
4、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(复印件)、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5、验资报告(复印件);
6、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;
7、依据《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》规定应提交的保证函;
8、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9、注册地址使用证明;
10、董事会成员名单、委派书、身份证明和简历。